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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证年审可自选“交管窗口”

2001-02-16 来源:生活时报 记者 是兆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14日讯 今天从北京市交管局获悉,自3月1日开始,北京市驾驶员的备案和驾驶证审验规定将有新的调整。调整后,北京市驾驶员的驾驶证审验将可以在任何交通支大队办理。

按调整后的新规定,初次领取北京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司机,在车管所直接领取牡丹交通卡凭证后由计算机自动备案,5天后到工商银行领取牡丹交通卡,不再需要到街道、乡镇、地区安委会办理备案手续;初次领北京市机动车驾驶证的司机在申请表上除填写与过去相同的各项外,还必须在申请表左上方填写自己的实际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项目;对于已持有北京市机动车驾驶证的司机,今年3月1日以后再需办理审验手续时,可在自己方便的任意交通支大队或地区安委会领取申请表后,办理审验手续,而其申请表也不需要由民警签字、盖章。同时,持准驾车型C驾驶证而非从事营业性运输且年龄在60岁以内的司机,在审验时也无需再进行身份检查;今年3月1日后办理驾驶证定期审验,应在驾驶证副证交效期对应的月份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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